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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布10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2-15 15:4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10 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1、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2、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3、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4、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5、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7、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

9、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10、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超载超限将遭遇五大处罚

921新政之后,交通部为治超再次重拳出击,公布实施黑名单细则,对超载车辆,车辆驾驶人以及源头单位,运输公司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货车司机只要超载超限触犯以上行为就会受到以下处罚!

一、进入超载超限失信黑名单

通知指出,将严格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等情形,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二、会被曝光,名誉扫地!

据了解各地通过建立超限超载行为信用记录和数据库,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纳入省公共信息系统,定时在从“信用交通”等网站公布。

三、成为路政交警重点检查对象!

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一旦驾驶员和企业责任主体被因超载超限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个人、单位车辆在收费站入口时车辆会自动报警,将成为路政交警重点检查对象。

四、不再享受绿通优惠政策

对于因超载超限失信当事人名单中的货运车辆,在联合惩戒期间,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五、将无法贷款,无法正常上路运营

超限超载违法失信信息与工商、税务、银行、保险、法院等信用信息的共享互认,对违法超限超载当事人采取贷款限制、出行限制、大件运输许可限制、货物运输营业资格申请限制等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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