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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危化品运输车超速4次取消从业资格,9月底前完成挂靠车辆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7 14:0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20年7月2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控新闻发布会。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从即日起,江苏将全面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排查。同时,对危化品运输行业超速行驶、非法运输、车辆挂靠、罐体安全等采取更严措施,并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动惩戒。



多部门联合管控危险货物运输,提出22条具体管控举措

江苏是危险货物运输大省,每天约有3万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省内从事运输活动,长江江苏段每天有近500艘危化品船舶航行、停靠,交通运输部门监管的港口危化品储罐有2542个,每年港口危险货物吞吐量1.8亿吨左右。面广、量大、风险高,交通运输安全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面临严峻考验。

日前,为汲取浙江温岭 "6·13" 事故教训,解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五厅局共同起草并以省安委会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通知》,多部门联合管控危险货物运输。《通知》主要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储存和作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三个领域提出了22条具体的管控举措。

今后,危险品运输行业超速行驶、车辆挂靠或者运单填报等都将面临更严格的管理措施。

超速4次吊销从业资格,9月底前完成挂靠车辆清理工作

在超速行驶方面,江苏对从事涉及爆炸、剧毒、放射性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凡是发生2次超速行驶的,暂扣从业资格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发生4次及以上超速行驶的,立即吊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从业资格。

在车辆挂靠方面,2020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挂靠车辆的清理工作。同时,严格、全面执行电子运单填报制度,并要求随车携带运单,便于执法部门监管。对于超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也将运用信用手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动惩戒。

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排查,装车必安流量监测装置

此外,从即日起至9月底,江苏将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大排查,从企业、车辆、人员、设施四个方面,按照企业自查100%,属地筛查100%,市级检查区县30%,省级督查5%的比例,全面排查各类问题隐患。

从严格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市场准入,加强港口易燃易爆货种装卸、储存全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装车作业规程,装车期间严禁司机进入作业区。

6月底前,从事可燃液体、液化烃作业的装车台必须全部安装流量监测装置,对未按要求安装的装车台,一律取消作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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