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冲红灯、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牌、擅自改装车辆...货车违法时有发生,扰乱通行秩序,影响交通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运车辆交通秩序,减少因货车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部署,东莞市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货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这是继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后,持续推动的交通整治计划。
在5月,从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的线索征集,到运输企业约谈,落实泥头车相关管理细则,再到6月份全天候的泥头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层层推进,多部门联合推动形成执法合力,实现对泥头车有效治理。全市共查处涉“泥头车”违法3492起,其中落实“一超四罚”135宗。
7月起,启动货车违法整治行动
7月1日起,东莞市交通、城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等将对货运企业包括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在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通行秩序整治。联合执法部门将从货车、司机、涉货企业等多个主体入手,全方位推动整治行动的开展。
深入开展货运车辆“三查”
一是检查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实施情况,加强货运车辆、驾驶人监督管理。二是检查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责任强制保险、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资质情况,全面清理和查处无证营运、伪造凭证营运、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检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情况,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卫星定位装置未按规定上线、未按规定落实动态监管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加强秩序整治
联合执法部门将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全面整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路段、时段部署执法力量,严管严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遮挡号牌、污损号牌、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
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在行动中查处的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通报交通部门,交通部门将督促、责令货运企业以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高发的问题货物运输企业,一方面,交通、应急等部门将依法依规对问题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处罚。未达到处罚条件的,督促问题货物运输企业落实整改;另一方面,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将每月开展约谈,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另外,对于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高发的货物运输企业,交警部门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倒逼货运企业接受处理、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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