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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单日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61起

发布时间:2020-07-07 14:0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20年7月5日,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下简称“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市交警共现场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61起,其中滨海新区和高速公路范围内分别查处24起。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拦检和源头排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公路:外埠号牌违法车辆占96%

当日1时39分,公安交警高速公路一支队唐津大队在长深高速沿线开展行动时,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违法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开启危险警示灯,极易引发追尾事故。因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6时36分许,京津大队交警在京津高速泗村店东收费站拦检号牌为津C25**2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时发现,该车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行动全天,公安交管部门在高速公路范围内共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24起,其中外埠号牌车辆占比超96%。从违法种类看,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以及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违法行为较多;从违法地点看,高速交警分别在滨保高速公路和津沧高速公路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9起、5起,占比高达59%。

滨海新区:24辆车未经允许运载危化品被查

当天,滨海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共查处24辆未经允许违法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其中,交警港北大队在津神线、津歧公路沿线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16起。10时52分,港北大队交警在津神线与中央大道交口南侧拦截检查号牌为冀JJ**28的重型载货汽车时,发现该车存在未经允许违法运载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车驾驶人处罚款200元。14时57分,号牌为冀JN**80的重型载货汽车同样因未经允许违法运载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在津歧公路与制万公路交口东侧被港北大队交警依法查处。



据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严格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审批,对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押运员资质等进行严格审核,科学制定时间、路线和速度。危化品运输车辆须符合上述所有安全规定方能上路行驶。

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

为深刻吸取浙江温岭“6.13”槽罐车泄漏燃爆事故教训,市公安交管局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工作要求,从紧盯企业源头排查治理隐患、强化路面执法规范通行秩序、严格通行管理明确运输路线、高效应急处置降低事故影响等四方面,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本市危化品运输安全。近一段时间,各区公安交管部门配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对所有危化品运输车及其驾驶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进企业、进监控室、进车场、进车内,见法人、见车辆、见规章、见驾驶人,集中约谈,合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企业经营许可、内部管理台账、动态监控系统、停车场设置、车辆和罐体检验维保、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安全培训教育记录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督导企业整改。同时,加强机动车登记查验,对“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和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均不予办理登记、检验手续。此外,依据《天津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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