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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电子警察盯上了

发布时间:2018-12-19 11:1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交管部门介绍,目前沈阳多数的电子警察在路口基本消除盲区,能拍摄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利用左转车道绿灯闯直行车道红灯、利用非机动车道或逆向车道闯红灯等。

机动车闯红灯花样繁多

最常见的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电子警察、无交通警察的路口故意“闯红灯”。一些司机见路口没有电子警察,便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2)利用左转车道绿灯,闯直行车道红灯。当路口车辆稀少时,少数车辆会利用左转车道绿灯,从左转车道闯红灯直行,这时一旦遇到对向左转车辆,极易发生事故;

(3)利用非机动车道或逆向车道闯红灯。发现路口信号灯变红却不愿减速停车,而是借道非机动车道或逆向车道闯红灯行驶,这不但侵犯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路权,而且很容易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4)绿灯闪烁时加速通过路口,结果红灯亮起后才越过停止线“闯红灯”。在信号灯即将转换之际,此时驾驶车辆加速通过路口,遇到信号灯转变时,不但不能及时停车,而且极容易与绿灯放行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十分危险。这种情况电子警察会抓拍到。

交管部门介绍,以上几种闯红灯行为,违法驾驶人主要是利用所谓的“电子警察”盲区实施。其实随着技术的升级,现在多数的电子警察已经基本消除盲区,这些违法行为都能被电子警察拍下来。

非机动车闯红灯是把自己置于危险中

作为非机动车构成的主要群体,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较为突出。由于结构限制,非机动车几乎没有什么安全配置,红灯时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是最安全的位置。

《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处50元罚款。

行人闯红灯“步步惊心”

“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是网友对行人“闯红灯”的调侃。许多行人甚至抱着机动车不敢撞自己的想法而将红灯闯得肆无忌惮。

《交通法》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1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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