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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轿运车治理 5月还有一大波新政要实施!

发布时间:2017-04-28 15:15|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随着5月的到来,国家又发布了一大堆新政策。比如刚刚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就为汽车行业带来了一大批利好的消息。除此之外,轿运车整治也步入新阶段,频频传出禁煤消息的天津港也再爆新文件。最近商用车行业还有哪些政策发布?请看方得网带来的盘点。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

4月2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具体制定了包括全面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在内的六个细分目标,提出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夯实零部件配套体系、加快新能源车技术研发、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等重点任务。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出台,明确了汽车产业未来几年重点发力的方向,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轿运车治理迈入第二阶段 全面禁止不合规车上路

轿运车治理迈入第二阶段 全面禁止不合规车上路


轿运车治理第二阶段已经到来!经过7个月的严查与治理,2017年4月25日,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正式迈入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治理工作中,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合行动,完成了“双排车”变“单排车”的治理目标。根据《工作方案》治理进度安排,第二阶段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分期退出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全面完成“单排车”变“标准车”的工作目标。



第二阶段的治理工作将持续到2018年6月30日,即在此之前,将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5月1日起公路煤告别天津港

4月22日,天津港禁运公路煤的文件通知正式“面世”。5月1日起公路煤告别天津港!将由此前环保部规定的7月底提前到4月底!



2月份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天津港将严格控制公路煤炭运输。其中,意见稿第五条第12项中明确提出:7月底之前,天津港不再转运煤炭,转由张唐铁路经唐山港转运。只不过现在将时间提前3个月而已。该《方案》提出:天津港7月底前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煤炭。9月底前,天津、河北及环渤海所有港口全面禁止接收柴油货车运输的煤炭。

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将被罚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向全国下发了《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规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增加了“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代码执行。新的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自2017年5月1日起启用。



《通知》明确“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发布

前不久,交通运输部正式颁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适用范围、发展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等。



《规定》明确指出将重点放在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运营管理、服务规范、运营安全监管等方面,鼓励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鼓励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等。此外,还确立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实施特许经营的相关规范。明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授予线路运营权,并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线路运营权实行期限制,且同一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权实行统一的期限。线路运营权期限届满后,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重新选择运营企业。

结束语

这些政策的实施无疑会给整个汽车行业带来不小的变动,特别是随着《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出台,直接给整个汽车行业指明了未来的发展方向,外加其他一系列辅助政策的实施,相信汽车行业的发展体系一定会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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