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注意:下个月买车得符合标准 河南11月全部销售国五车

发布时间:2016-10-24 14:40|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据了解,由于将提早完成“国四”到“国五”油品的置换,河南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日前联合下发公告,自2016年11月1日起,全河南省范围内将分批次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据相关公告显示,2016年11月1日起,全河南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相比国家规定的2017年1月1日还要早两个月实施。
  而对于在河南境内所制造但不在本地销售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其全面施行“国五”标准的时间则与国家规定所一致,分别为2017年1月1日和2018年1月1日。
  河南是全国最早引入“国五”燃油的省份之一,自今年8月中旬开始,“国五”成品油已陆续进入河南郑州的加油站,而按照省里的目标,2016年10月底前,全河南省的所有加油站将全部完成“国四”到“国五”的油品置换。
  全面推行“国五”对于每个地区都有很大的阻力,而河南以最快速度引入“国五”燃油的前期措施则能够一定程度上缩短普及新标准的周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