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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部门联合发布机动车新排放标准 下月买轻型汽油车得符合国五标准

发布时间:2016-10-21 14:2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10月20日,我省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16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今年1月14日,环保部、工信部发布了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分阶段、分地区实施,而记者也了解到,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等11省份已在4月1日实行国五排放标准。
  根据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公告》,河南将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分阶段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2016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制造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制造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公告》要求,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产品检验合格方可出厂或进口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省汽车工业协会会长蒋贡敏认为,国五标准开始实施,意味着今后进入河南的乘用车都要达到国五标准,河南在环境治理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
  “在二手车交易方面,国四以下标准的车辆将仅限于在本地流通,无法异地销售。”蒋贡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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