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南昌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南昌拟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时间进行延长。6月13日举行相关听证会后,6月30日记者获悉,“关于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施全天交通限行的通告”由南昌市政府正式下发,确定今年8月1日起,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由每天7:00-22:00限行延长为每天24小时交通限行,实行限行的区域、限行的车辆保持不变。
按照“通告”规定,限制通行区域为: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八一大桥、南昌大桥;青山湖大道(不含)、青山湖南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中路、抚河北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8月1日起限制通行的车辆为: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号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