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将逐步淘汰黄标车
发布时间:2015-10-20 13:34|
栏目: 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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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晋江市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辆,近期到行政审批中心交通局窗口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依法予以强制注销。
根据《泉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泉环保[2015]42号)的要求,晋江将在2015年底全面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面淘汰营运黄标车。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淘汰对象包括在晋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其中,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目前,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