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山东淘汰九成以上营运黄标车

发布时间:2015-10-20 13:3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记者从山东省交通厅获悉,今年这个省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目前已完成计划任务的九成以上,全省17个地级市中有10个已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山东省是机动车消费大省,社会机动车保有量占全国的8.8%。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山东省要求,2016年1月1日前,全省区域内全部禁行黄标车。
  截至目前,山东已累计淘汰营运黄标车196239辆,占实际营运黄标车数的98.6%。其中,公交车6273辆、出租汽车399辆、长途客车2536辆、载货汽车187031辆,济南、青岛、临沂等10市已全部完成淘汰任务,其他7市将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营运黄标车淘汰任务。
  目前,山东省财政已预算资金15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行,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