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2014-2015 年,单位 GDP 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 3.9%、2%、2%、2%、5%以上,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 4%、3.5%以上。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
二、加快建设节能减排降碳工程
推进实施重点工程;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强化水污染防治。
三、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加强工业节能降碳;推进建筑节能降碳;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四、强化技术支撑
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
完善价格政策;强化财税支持;推进绿色融资。
六、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强化统计预警;加强运行监测;完善法规标准;强化执法监察。
八、落实目标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重点地区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强化企业
主体责任;动员公众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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