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0 年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与中国工业报社合作联合组织评审出“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111家。
近几年我国内燃机行业在满足国民经济各行业需求,服务国内外用户的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科技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全行业继续得到快速发展,这些技术先进、具有较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已相隔三年,需要对取得“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称号的企业进行复审,并接受新企业的申报。对没有参加复审的企业,不再保留该称号。
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内燃机主机及零部件企业自愿填写《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复审表》(附件一)或《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申报表》(附件二),并加盖公章。将填写完整的WORD 格式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提交分会进行初评。
二、分会根据会员单位的参与和申报情况,就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提出初评意见,填写分行业排头兵企业初评统计表,报送总会。
三、总会组建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业评审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选择部分申报企业进行调研。
四、在分会完成初审后,总会组织终评。评选结果将在行业主要媒体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时间安排:
1、11月20日为申报截止日。
2、11月25日前完成排头兵企业初评工作,进入终评。
3、12月中旬在内燃机行业高峰论坛上公布获奖单位名单并颁发奖牌。
附件三:中国内燃机及零部件行业排头兵企业名单2010年.doc
通知全文下载:小汽油机分会字2013第11号--行业排头兵企业评选通知--2013-11-05.pdf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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