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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5月1日起高速清障救援这样计费

发布时间:2020-04-21 17:3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以后在山东高速提供救援服务有收费标准可以依靠了。



这里有几个方面需要卡友们重点关注:

1、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

也就是说对事故车辆除了吊装,还要完成吊卸,这样才能付完整的吊车费用。

2、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换轮胎按每个50元(每车150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50元(每车150 元)计收。

3、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也就是说,车主有权选择救援公司,也避免出现“湖南贺氏吊车公司”对卡友索要20万天价吊车费的事情。同时,对已经达到救援现场的车辆按照基价的部分收费,也算是补贴油费和出场人工费用了。



山东出台详细的高速救援有严格收费标准,能做到有据可查,这对卡友来说是好事。如果卡友下次遇到类似“贺氏吊装”公司索要20万天价救援费的事情,也不要过多担心,可以向卡车之家提供线索,我们和大家一起共同监督。

●  编后语

目前,各省市对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都不同,大家觉得山东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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