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陕西省高速公路优惠政策将于2019年12月31日终止

发布时间:2019-12-19 17:05|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17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刊发通知,按照陕西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底,陕西省高速公路有2项优惠政策将到期。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将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优惠期限3年,年底将到期终止。

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到期终止。届时,榆绥、汉川、铜旬、安平、渭玉、西略、西咸北环等7条高速公路试点路段货车收费费率由优惠标准恢复至原有标准。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