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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部分区域将禁行≥12吨以上的货车,违反将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11-07 17:25|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邹城市建成区2019年11月10日起将禁行大货车。禁行车辆类型为≥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禁行

≥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禁行


新北外环104国道路口以西、双大路岚济路口以北、孟子大道幸福河路口以东为≥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城前东路与峄山南路路口向东、S319京台高速入口以西、新北外环与金山大道路口向南≥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以上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根据邹城市路网情况,禁行的≥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绕行下列路线通行:新北外环——新东外环——临菏路——幸福河路。

禁行区域内运输业主或施工单位和特殊情况下需进入禁行区域的≥12吨以上的重型柴油货车须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禁区临时通行证,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在低峰时段严格按照指定的进入时间,指定的路线通行。

对违反上述禁行管理规定的货运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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