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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起,试点企业可申请“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19-09-11 16:34|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9年9月9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网络货运

网络货运


“通知”提出,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要想开展网络货运业务,也得重新申请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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