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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深化道路货运业,2019年底前实现年度审验网上和异地办理!

发布时间:2019-09-06 17:07|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近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道路货运行业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推动道路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行业创新发展、加快先进车辆技术应用、提升货运市场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2019年底前实现经营性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和异地办理,确保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征收按车型分类收费。


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征收按车型分类收费

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征收按车型分类收费


加快推进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提升货运信息化水平;稳步推广先进货运车型,深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诚信监管和动态监测。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加快促进自治区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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