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国三柴油标准将在全国全面执行

发布时间:2013-06-25 09:19|栏目: 行业新闻 |浏览次数:
    从7月1日开始,全国柴油将启用国三标准,国二柴油将全面退出市场。日前,中石油、中石化这两家企业旗下大部分炼厂已具备生产国三柴油能力,并已开始生产国三柴油。
  按照规定,2013年7月1日起,普通柴油的硫含量指标由不大于0.2%降至不大于0.035%,等同于目前市场上国三车用柴油的硫含量标准。升级完成后,国内车用柴油与普通柴油的差异主要在十六烷值上,国三车用柴油的十六烷值要求不小于49,普通柴油的十六烷值要求不小于45。
  今年年初,大范围雾霾天气引发社会对油品质量升级关注。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
  据悉,北京、上海目前是实施国四标准和国五标准柴油,广东全省都已经在2011年底实施国三标准柴油,福建也全部销售国三标准柴油,海南和浙江在今年都有升级到国五标准柴油的计划,目前销售也均是国三标准为主。而江苏、山东、华中和华北以及西南地区一些市场较多销售老标准普柴,近期也已陆续开始了普柴清库升级置换。
  数据显示,1~4月,国内累计生产柴油5736.7万吨,同比仅增加0.2%。低迷经济环境导致柴油需求低迷,新调价机制实行以后,下游加油站及中间贸易商均不愿存油,目前柴油资源多集中在上游炼厂。
  截至5月30日,国内26个主要城市中石油、中石化国三0#柴油批发均价为7746元/吨,连续8个工作日创出年内最低点,与2月25日成品油零售限价上调后的年内批发价高点相比相差803元/吨。而2月25日之后国家曾“一升两降”三度调整成品油零售限价,柴油零售价累计下跌605元/吨。
  对于油品升级后的定价问题,国务院已明确:“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共同承担”。据了解,2010年起,全国开始推行实施国三标准汽油,但至今批发和零售环节价格仍在执行国二标准的价格。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