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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 山东国三车排放不达标将注销车辆营运证!

发布时间:2017-10-12 11:4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其中专门提到了机动车排放问题。



细则中强调:加强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鼓励残值低、车况差的车辆率先淘汰,引导国Ⅲ柴油货车更新为清洁能源或国Ⅴ以上标准车辆。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



而9月30日,山东省环境与信息监控中心发布消息:未加装颗粒捕集器(DPF)的国三柴油货车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和标准进行环保检测。终于不用强制安装DPF了……



可是,大家都忽略了一句话

——关于国三柴油货车环保检测的,一律按《实施细则》执行。

也就是说

你国三可以不装DPF,

但尾气不达标,

2018年1月1日起,

照样注销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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