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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治理冲卡逃费行为

发布时间:2017-08-09 11:56|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为维护收费公路运营管理秩序,整治冲卡逃费现象,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成立专门机构,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冲卡逃费违法犯罪行为。


山东省治理冲卡逃费行为

山东省治理冲卡逃费行为


对冲卡逃费车辆,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加收5倍应交车辆通行费;建立冲卡逃费车辆“黑名单”,冲卡逃费车辆再次通行收费公路时,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及时追缴,并通报公安部门;建立收费公路诚信体系,冲卡逃费车辆信息及时通报社会诚信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后不再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冲卡逃费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收费公路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对偷逃通行费车辆的处理规定,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交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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