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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轴车限载31吨 超1吨罚500元

发布时间:2017-05-17 16:1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近期,交通部下发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62号,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确保全国标准的一致,其中对争议最大的四轴车按照921规定,明确车货总重31吨。



四轴车灵活稳定、行业需求大,但车身自重至少也在10吨左右。所以有个别地区还是以36吨作为本地区四轴车超限限制。但随着该通知的下发,四轴车将统一为31吨。

此次通知也对处罚进行了解释:

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处以警告处罚,并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对于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吨的,从限定标准开始计算,每超过1吨罚款500元;

未满1吨的部分不予计算,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30000元,并在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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