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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从四个方面促汽车消费发展

发布时间:2017-03-24 10:5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23日在发布会上说,针对前2个月汽车销售回落的态势,商务部将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

这四方面措施包括,一是近期将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激发汽车市场活力;二是充分释放二手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商务部、公安部和环保部已于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三是复制推广汽车平行进口的试点经验,优化汽车市场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四是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推进行业的转型升级发展。



汽车消费一直是我国消费市场的亮点。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汽车销售超过2800万辆,同比增长13.65%,增速较上一年提高9个百分点。不仅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还连续8年蝉联世界第一。

而今年1-2月,汽车销量为445.9万辆,同比增长8.8%,比去年增速回落4.9个百分点。孙继文分析,回落的主要原因是受到2016年新车销售快速增长抬高基数,以及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力度减弱等的影响。

2015年9月,国家颁布购买1.6L或以下排量汽车的购置税减半政策。去年12月15日,财政部公布购置税优惠新政,“减半”优惠终止,代之此前“5%”的是今年7.5%的税率。同时,自2018年1月1日起,将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国家层面的新能源车补贴新车也已出台。

“影响车企产销决策的最大不确定因素‘补贴新政’已落地,从二季度起,行业有望回归有序生产,新能源车产销有望上量。”国信证券分析师梁超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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