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江西将设超载黑名单 严重者吊销营运证

发布时间:2017-03-20 15:09|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7年3月17日,江西省启动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制度,今后,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等情形,将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一旦超限超载被列入“黑名单”,将成为路政、交警重点检查对象。


江西将设超载黑名单

江西将设超载黑名单


根据抄告制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抄告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依法处理,并纳入道路货运信用记录。抄告内容包括违法超限车辆车牌号和道路运输证号、违法超限车辆驾驶员姓名和从业资格证号、违规车辆所属企业名称、违法超限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简要描述及处罚决定等事项。

此外,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将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