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青海省“一超四罚”严惩超载超限

发布时间:2017-01-18 09:4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2017年1月16日,青海省高速交警六大队与韵家口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在海东收费站、韵家口收费站开展了治理超载超限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


青海严惩超载超限.jpg

青海严惩超载超限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聚众闹事、损坏相关设施设备,车辆绕行、二次装载、驳载等违法行为。在巡查中一经发现涉嫌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由公安交警引导到就近的治超卸货场进行检测,并依据交通执法部门开具的称重和卸载磅单依法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六大队大队长杨丙成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企业停业整顿;与此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青海省韵家口高等级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副队长陈柯羽说:“此次专项行动,我大队还未发现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确保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营造良好的行车环境,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严管力度。”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