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北京施行“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车均补助8000元”政策。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该政策将于年底到期。这也意味着,年底前报废的老旧机动车,仍可获得政府补助,逾期将不再发放。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明年1月31日。今年前10个月,本市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34万辆。下一步,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将成治理重点。
根据目前本市实施的《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5—2016年)》,对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可以给予车均8000元补助。具体地说,如果车主提前报废一辆10年的小客车,可获得政府补助8000元;提前报废一辆10年的大型客车,可获补助1.95万元。不过,这项政策仅适用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老旧机动车。从明年开始,车主将不会得到补助。另外,车主申请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
据市环保局统计,北京今年前10个月,累计淘汰高排放老旧车34万辆,可年减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4万吨。
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5万辆,每年排放污染物总量约为50万吨左右。在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全年机动车排放贡献比例达30%以上,非采暖季可达到40%以上。可以说,机动车排放污染是本市本地PM2.5的最大来源。此外,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也是造成臭氧超标的重要因素,其中轻型汽油小客车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占到机动车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的80%—90%。
2008年奥运会后为了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以末位淘汰原则开始对黄标车采取限行和淘汰经济补助政策。2011年至今,全市已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17.2万辆。北京已于2015年完成淘汰黄标车的任务。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本市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保有量,虽然只占全市轻型汽油车保有量的10%,但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轻型汽油车排放的40%,挥发性有机物约占30%,已成为本市继黄标车之后的治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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