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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7月起机动车排放实行更严检测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07 15:0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为促进老旧车淘汰更新,进一步减少在用车污染物排放,宁波市将于7月1日起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检测限值标准,省内同步实施该标准的,还有杭州、绍兴、湖州和嘉兴。
    新的检测标准主要适用于3.5吨以下汽油车和天然气车。和原标准相比,新标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近一半,私家车、面包车类一氧化碳排放限值从12克/公里降至6.3克/公里,碳氢化物及氮氧化物从4.5克/公里降至2.0克/公里。
    “本次标准提升,对机动车污染物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市机动车污染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人说。据测算,去年全省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碳氢化物、PM10分别为16.48万吨、12.49万吨、1.30万吨。而新标准实施后,预计轻型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至2.37万吨,碳氢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至0.84万吨。
    据悉,接下来环保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加大道路执法力度,在车辆停放地抽检、道路抽检的基础上,通过固定遥感检测、移动遥感检测等方式,加强对在用车辆尾气排放监管。环保部门提醒车主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尾气达标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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