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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已淘汰黄标车两万余辆

发布时间:2016-07-01 11:22|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记者近日从长治市交警部门获悉,长治市大力开展淘汰黄标车工作,目前已有两万多辆黄标车被淘汰,有效减少和控制了机动车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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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近年来,长治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度增长,2015年年底达到40.42万辆。与日俱增的汽车保有量加大了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在黄标车淘汰工作中,长治市对黄标车以及老旧车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统计出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全部建立车辆明细台账,逐一拉出单子,下发通知,限时无条件淘汰。
    在认真落实省奖补、市补贴政策的同时,长治市对所有公布的淘汰车辆停止办理环保检验、车辆年检和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等业务,严把机动车定期检验关,对未达标的车辆坚决不予发放相应环保标志,并依法对驾驶黄标车驶入限行区域内的驾驶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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