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 政策法规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征意见

发布时间:2012-05-07 19:28|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日前,工信部制定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于201271日起实施。这是继去年底乘用车第三阶段燃料消耗量标准发布之后出台的具体核算办法。

 

    乘用车第三阶段油耗标准即《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提出了“车型燃料消耗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全新评价体系,其目的是鼓励先进的发动机技术,降低平均乘用车燃油消耗,到2015年之前达到7/百公里,比当前水平提高20%。在第三阶段标准推出之后所生产的车型必须满足所规定的燃油消耗量条件,在标准实施之前推出的车型必须在2015年之前满足所规定的燃油消耗量条件。

 

    根据核算办法,从今年起到2015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年度目标值达标指标将逐年提高,具体是:2012年:不大于109%;2013年:不大于106%;2014年:不大于103%;2015年:不大于100%。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计算方式为:(核算主体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各车型所对应核算基数)/该核算主体所有车型核算基数之和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的计算方式为:(核算主体各车型燃料消耗量*各车型所对应核算基数)/该核算主体所有车型核算基数之和

 

    同一车辆型号因整车整备质量、座位排数、变速器型式不同有多个不同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值时,计算企业平均消耗量目标值时采用最小的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据乘联会秘书长饶达介绍,2010年国家开始对达到第三阶段燃油限值标准的乘用车给以节能惠民补贴,在1.6升以下狭义乘用车中,能拿到补贴的车型占到市场销量的61%。国产乘用车最大排量3升,达到第三阶段燃油限制标准基本没有问题。而进口的大排量豪华车多数达不到标准,4升以上的进口车甚至达不到第二阶段燃油限值标准。

    

     2015年及以前,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这将鼓励企业开发新能源汽车技术。对此,饶达表示,传统的节能技术更需要推广。目前德国的燃油限值标准相当于我国的第四阶段燃油限值标准,采用的是成熟的节能技术,如启停装置、变速箱加超速档、VVT发动机、双离合变速箱等。随着成本的降低,很多汽车节能技术未来还将普及。

 

    据悉,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未达到标准的车型或将面临惩罚,如征收环境税等。

加入收藏
加入会员请咨询服务与发展部电话:010-68535680
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统计工作部电话:13699188605,非报送数据企业请咨询中内协办公室电话:010-68532870。
Copyright © 2002-2023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