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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21 14:21|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环境保护部19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以下简称“年报”),公布2014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六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介绍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仍持续增长。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33倍,达到24577.2万辆;其中,汽车14452.2万辆,低速汽车972.0万辆,摩托车9153.0万辆。按排放标准分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2.7%,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2.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0.4%,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0.6%,其余3.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93.2%,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6.8%。
  汪键说,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2014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削减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万吨,颗粒物(PM)57.4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8.4万吨,一氧化碳(CO)3433.7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按车型分类,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而客车CO和HC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全国柴油车排放的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而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则较高,超过排放总量的70%。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3.8%的国I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30.0%以上;而占保有量75.2%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还不到排放总量的40.0%。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却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
  汪键说,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4年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要按照“车、油、路”统筹的思路,加强对机动车污染的综合防治和全过程控制。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务院相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各地区及有关部门纷纷制定有利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减排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强化协调配合,从新车环境准入、在用车环保管理、“黄标车”加速淘汰、车用燃料改善及车用尿素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汪键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发展,大力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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