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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黄标车淘汰奖励制出炉 最多补1.8万

发布时间:2015-11-24 09:58|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近期,江苏省对镇江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进一步上紧发条,规定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黄标车”自11月1日起已列入淘汰范围,该处将不再予以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要求其强制报废,凡违规上路的“黄标车”,一经发现将被严肃处理。
  
同期镇江市还新出台了“黄标车”淘汰临时奖励政策。货车黄标车最低可享受0.5万,最高可享受1.2万的奖励补贴,具体车型对应补贴金额参见上表。另外,凡符合国家商务部、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放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范围内的重中型载货汽车,可就高补贴,不执行本临时奖励政策,具体就高补贴标准为:1、总质量大于等于10吨以上,不超过12吨、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15年以内的可享受1.3万元补贴;2、总质量12吨以上、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15年以内的可享受1.8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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