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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6月底将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发布时间:2015-06-09 10:07|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6月3日,记者从黄石市环保局获悉,《黄石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强调,6月30日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底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50%。
  《方案》所提出的目标是,201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增加,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0%以上。
  要达成这一目标,必须对工地污染、道路扬尘、机动车污染、秸秆垃圾焚烧、燃煤小锅炉五大污染源进行治理。加大 对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对城区现有的钢铁、水 泥等行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实施限产限排或者关停;企业厂区堆场必须采取密闭储存或防风扬尘措施。
  针对6月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目标,黄石市车管所负责人介绍,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 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是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记者从黄石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6月30日之后,黄石中心城区将禁止黄 标车通行,一旦违反规定,将罚款100元扣3分。
  黄石市环保局污防科科长刘蓬介绍,防治目标将分解到(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将每半个月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工地扬尘排放和重点企业排污等信息。对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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