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今年要淘汰约4.8万辆黄标车
发布时间:2015-05-14 18:04|
栏目: 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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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为争取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即淘汰约4.8万辆,要通过实行黄标车淘汰分类管理、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意见》将全市黄标车以镇区为单位划分属地管理,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细分到各村居,确保每辆黄标车有专人跟踪落实淘汰工作。
根据省政府与中山市政府签订的 《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中山市要淘汰约4.8万辆黄标车。如此艰巨的任务如何完成?本月初,市政府发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补充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将黄标车淘汰任务落实到镇区。
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中山市共淘汰黄标车9878辆。根据《意见》,为争取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即淘汰约4.8万辆,要通过实行黄标车淘汰分类管理、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黄标车限行现场执法等措施,切实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根据全市黄标车车辆登记注册所有人、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目前将中山市淘汰黄标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并将黄标车淘汰工作纳入到各镇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分值占20分。定期对各镇区部门黄标车淘汰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工作进度较慢的镇区实施督办约谈;对未能完成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镇区,将约谈镇区主要负责人。
《意见》将全市黄标车以镇区为单位划分属地管理,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再细分到各村居,确保每辆黄标车有专人跟踪落实淘汰工作。48419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落实到镇区,任务量有多有少,总体来看与经济实力成正比。其中,任务量最多为小榄的7188辆,最少的为五桂山区的206辆。而3000辆以上任务的镇区还包括古镇镇、火炬开发区、民众镇、石岐区;1000辆以下任务的镇区包括神湾镇、大涌镇、阜沙镇和板芙镇。
《意见》规定:“供养的黄标车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淘汰,车辆所有单位配合;市公交黄标车由市城建集团负责淘汰;市交通运输局按计划进一步加快推进营运类黄标车更新淘汰;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全市符合强制报废条件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协助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做好黄标车信息查核、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