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本市拟于6月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也就是说未来本市将不能销售、市民不能买卖不符合国V标准的机动车,市民外省市的转入车辆也不能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天津国V标准就要来了。
据市环保局机动车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拟于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通告为准)。相比国IV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物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标准实施后,环保局将联合十余个部门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方面进行监管,未来本市将不能销售、市民也将不能购买不符合国V标准的机动车,外省市的转入车辆不能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当然,对于这个标准的实施会设置一定的过渡期,方便4S店等企业清理库存。在此提醒市民,买车尽量购买符合国V标准的车型,将来符合规定的车辆在出厂合格证书上也会注明国V标准,购车时可向销售商索要。
黄标车辆6月底淘汰自本市启动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以来,全面开展以淘汰黄标车为重点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目前本市黄标车只余8.7万辆,且将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淘汰。目前还在实施的是《关于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补充政策的通告》,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17:00。本市共有四家企业可以办理相关业务: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4000655601;天津安盛津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4001031068;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8812573690;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业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静海59186666-6015,东丽4008666688)。
淘汰黄标车可换更新指标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通告,今年5月1日起本市行政辖区内将限制黄标车通行,根据每月核定的各区县黄标车淘汰数量,市清新空气行动指挥部将每月定期发布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区县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凡是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再核发道路运输证,在道路运输证年审时,对黄标车不予年审。值得注意的是,凡是在正常范围内合理合法报废注销的黄标车,都会取得小客车的更新指标,否则将通过摇号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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