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南通市柴油车和汽油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燃气车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据了解,从5月1日起,本市新购置或外市迁入的汽油车、柴油车必须符合国Ⅳ标准规定,燃气车必须符合国Ⅴ标准规定,混合动力车按使用燃料种类执行相应机动车排放标准。市环保局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可通过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符合国Ⅳ、国Ⅴ标准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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