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城市黄标车淘汰政策一览
发布时间:2015-03-02 09:38|
栏目: 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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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4月起黄标车报废无补贴
根据《关于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的通告》公布的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在2014年12月31日前报废注销的给予全额补贴,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废注销的按50%给予补贴。2015年4月1日起,报废注销黄标车不享受财政补贴。
我国部分城市黄标车淘汰政策一览
沧州市:实施差别化补贴最高补贴1.8万元
沧州市政府出台《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暂行补贴办法》,2015年12月31日之前,凡自愿提前淘汰并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最高可达1.8万元。
沧州市淘汰“黄标车”分3个时 段给予差别化补贴:自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31日按全额予以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按全额的80%予以补 贴;自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全额的60%予以补贴,其中营运车辆按全额的50%予以补贴。
上海市:行政手段 补贴激励
行政手段:根据上海市政府下发 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2014年7月1日起,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 2015年4月1日起,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行驶,S20外环高速范围内全天禁止国一标准汽油车通行。
补贴激励: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按上海市政府《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截止,2015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不再享受补贴;2014年报废的重型载货车最高补贴1.6万元。
贵阳市:3月起开始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贵阳市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3月起开始实施
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报废重、中、轻型载货车,每辆可依次补贴10000元、6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型载客车,每辆可依次补贴8000元、5000元、3000元。
同时,贵阳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 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区分3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即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黄标车按照标准给予全额补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 月31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按照标准的80%给予补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按照标准的6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