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截止2015年
发布时间:2014-12-29 09:08|
栏目: 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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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烟台市所有城市建成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行黄标车。据统计,烟台的黄标车保有量在11万辆左右。截至12月17日,全市完成黄标车淘汰60230辆,提前一个月完成了2014年全市黄标车治理淘汰4.5万辆的工作目标,累计发放淘汰补贴资金4100多万。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自1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对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处罚,并记3分。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张家玮表示,根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全部限行黄标车。在不久的将来,限行区域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时间也从原来的限行时段扩大至全天禁行。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黄标车数据库信息准确率,交警支队每天与市环保、交通部门进行黄标车数据对接工作。根据黄标车判别标准,支队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对本地车辆信息库中的186万条机动车信息、10.2万条大型汽车类信息进行比对,细致排查全市黄标车信息。
目前,全市采用“黄标车限行智能系统”进行自动抓拍,只要车辆经过禁行区域,电子警察就会自动抓拍,24小时工作,避免了人工查处难度大的问题。截至目前,通过非现场抓拍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29822起。
不少黄标车车主表示,一疏忽进入禁行区一次就是200元,确实感觉旧车没有使用价值。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加速黄标车淘汰力度,烟台于2013年出台了《烟台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细则》,成立了烟台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联合办理窗口,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施补贴政策,以加快推进“黄标车”的淘汰步伐。
据统计,烟台的黄标车保有量达到11.4万辆,仅次于淄博市,位居全省第二。根据省、市安排,按照计划年底前烟台要淘汰现有黄标车的40%,即45448辆,剩余的68172辆在2015年要全部淘汰。目前,烟台已经淘汰了60230辆,超额完成任务。
省财政厅的数据显示,11月份烟台淘汰量和兑付补贴金额居全省第一名。烟台当月审核通过提前淘汰黄标车1229辆、兑付补贴金额757万元。
为提高黄标车报废回收便捷性,市商务部门多次就车辆报废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确定由报废回收企业免费上门拖车服务,并对主动送车的车主给予一定补助。在机场路(东陌堂南2公里路东)增加1处占地300亩的黄标车交售业务代办点,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0处收购点或业务网点,为广大车主报废车辆提供便利。
根据要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前三阶段即将结束,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这也是最后一个阶段。
据了解,黄标车补贴金额高低与车型、车辆登记年份有关。相同条件下,车型越大,补贴金越高;年份越久,补贴金越低。淘汰的时间早晚也影响补贴的多少,淘汰时间越晚,获得的补贴越少。以重型载货汽车为例,登记年限为2006年及以后的,每辆车可获得1.98万元补贴。如果在第二时段淘汰,补贴金额降为1.8万元,第三时段将降为1.62万元。
相关部门提醒市民,2015年将是淘汰黄标车的最后一个阶段,请市民抓紧时间办理淘汰手续,否则黄标车补贴将结束。
同时,相关部门将采取措施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市交警支队表示,今后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注销状态,以及按照报废标准符合连续3年未检的机动车,依据法律法规,先行强制淘汰、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