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三五”科技规划研究编制的总体考虑
发布时间:2014-11-03 14:50|
栏目: 行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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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目标的最后五年,全面完成纲要战略部署的时间非常紧迫。
面对新形势,“十三五”科技发展应确保完成三大战略目标和任务:一是确保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奋斗目标胜利实现;二是确保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三是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三五”科技规划重点把握六个方面:一是聚焦创新驱动和深化体制改革两大核心任务,丰富和细化国家重大战略的任务部署;二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把规划作为引导市场资源配置和约束财政资源的重要手段;三是更加强化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四是更加注重规划部署的统筹衔接,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五是更加注重任务目标的约束性,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六是更加坚持编制过程的广泛参与,充分体现“开门办规划”的理念。
“十三五”科技规划是科技领域的国家规划,应按照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的要求,系统谋划科技发展和改革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重要政策;
在具体内容上应加强统筹部署,涵盖各部门、各行业以及相关方面的科技工作;研究成果包括“十三五”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时间部署的要求,“十三五”科技规划按前期研究、文本框架、起草发布三个阶段部署。第一阶段,从现在到 2014 年底,主要是开展规划前期研究,形成“十三五”科技发展的基本思路及重点任务,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并指导 2016 年计划指南发布。第二阶段,从 2015 年初到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主要是开展科技规划文本框架研究,同步启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第三阶段,中央《建议》通过后,起草并修改完善总体规划文本,做好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规划前期研究。前期研究应围绕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将各项任务部署予以细化落实,深入研究实施路径和具体举措。一是开展专题研究。在继续做好规划纲要、重大专项中期评估和技术预测的基础上,由科技部内各司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域的专家开展专题研究,明确提出各领域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为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文本编制提供直接依据。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取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对科技发展形势、目标以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拓宽规划编制视野。三是开展公众需求征集。在科技部网站上开设专栏,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十三”科技发展与改革的意见建议。
二是总体规划文本起草。在汇集各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总体规划文本的起草和编制工作。一是形成规划文本框架。在加强前期研究成果梳理凝练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形成规划文本的基本框架。二是开展规划文本起草。根据规划文本框架,结合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思路建议,进行规划文本的集中起草和研讨,形成总体规划文本初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征求部门、地方、各领域专家的意见,征求公众对规划文本的意见。四是规划文本修改和发布实施。根据意见征求结果,完善规划文本,形成规划文本正式稿。经必要审批程序后建议由国务院向社会公开发布;编写规划解读文本,做好规划内容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三是专项规划编制。在国家科技规划的总体部署下, 针对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编制一批专项规划。由科技部内相关司局牵头,组织动员部门,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重点专项建议, 并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作为“十三五”重点专项凝练选择的基础和依据。同时,为加强对地方科技发展的引导,组织编制区域科技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