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1月黄标车全面禁行 2015年供国Ⅳ柴油
发布时间:2014-10-08 14:09|
栏目: 政策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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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2日是无车日,山东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移动监测车专门开到中山路禁行区对机动车排放物进行实时监测。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上半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从178万增长到200万辆,其中汽车数量从116万增长到160万辆,机动车污染排放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9.2万辆,全面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近4680余辆,机动车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青岛市各有关区提前淘汰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补助标准
青岛市各有关区提前淘汰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补助标准
早晚高峰二氧化氮浓度高
22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中山路禁行区,移动监测车已经到位,根据现场数据显示,2014年9月22日10:00,PM10的监测数据为0.045毫克每立方米;PM2.5的监测数据为 0.018毫克每立方米。而9月21日同时段数据:PM10为0.083毫克每立方米;PM2.5为0.031毫克每立方米,“单项污染物的监测达到了一 级优的标准。”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报中心工程师方渊告诉记者。
据统计,2011年至2014 年上半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从178万增长到200万辆,其中汽车数量从116万增长到160万辆,机动车污染排放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2013年, 全市机动车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23.89万吨。其中,NOx3.83万吨,HC2.02万吨,CO17.74万吨,PM0.30万吨。随着汽车保有量的 增长,城区主要道路汽车行驶速度逐年下降,汽车低速行驶产生的污染物进一步增大。
从市南区东部子站典型日二氧化氮时均值变化看,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与交通高峰呈现正相关规律,即在早晚交通高峰时,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明显升高。
11月起黄标车全面禁行
鉴于目前的环境形势,青岛出台 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地方法规,建立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测维修、投诉举报等管理制度,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强化机动车污染执法监管,在全省率先开 展了黄标车淘汰与区域限行、油品质量升级、油气污染治理、环检机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淘汰黄标车9.2万辆,全面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 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更新清节能源公交车近4680余辆,机动车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市政府发布通告,实行低于国I 排放标准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并于2013将限行范围扩大至市区全域和县级市主城区,2014年11月1日起,建成区将全面禁行黄标车。2011年,青岛出台油气污染治理以奖代补政策,对提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的单位,给予经济补助,完成全市10座储油库、691座加油站和237辆油罐车的改造治理,发放政府财政补贴1100余万元,每年可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约8000吨,实现经济效益约6000万元。
015年起供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认真落实 《青岛市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实施方案》,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保障国Ⅳ标准车用汽油供应销售,组织做好国Ⅳ标准柴油的供应渠道和各加油站油品置换准备工作,确保2015年1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供应销售国Ⅳ标准车用柴油。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增加对加油站的抽检频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启用市区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将黄标车限行纳入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规定,完善强制报废车辆自动注销制度。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加快“公交都市”建设,加大公交、出租车更新力度,调整运力结构,加快天然气、纯电动等清洁能源车辆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推动老旧运营车辆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