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令第85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内协(2026)48号《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内协(2026)49号《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分支机构委员会产生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支机构管理,健全分会组织架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行业力量、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总会”)拟征集小型动力设备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构成
委员会是分会的议事决策机构,承担决定重要事项等职责。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1人,全面负责分会工作;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与副主任委员合计不超过委员数量的1/3;委员若干人,委员数量不超过分会会员数量的1/3。
分会设立办事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事处由总干事和干事组成,统筹负责日常运营、事务对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任职条件
分会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小型动力设备行业情况,在相关领域或行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70 周岁以下,能正常履责,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
(五)所在单位具有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会员资格;
分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体下列基本条件:
(一)满足委员会委员条件;
(二)主任委员应为总会理事或总会秘书处负责人。主任委员不得同时担任本协会其他分支机构的主任委员。
三、会费标准
分会委员会遵照《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章程》及现行会费管理办法收取,标准如下(以总会秘书处规定为准):
(一)正、副主任委员单位:10000元/年;
(二)委员单位:5000元/年;
(三)会费按年度缴纳,缴纳方式及发票开具按总会财务规定执
行。
四、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请拟参与小型动力设备分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填写附件1。其中拟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请填写附件2,拟任委员填写附件3。
(二)资格审核。分会委员会组建筹备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获得确认。分会按总会规定流程完成组成方案后,向申请单位反馈结果。
(四)委员会组建。经总会公告后,适时召开委员会成立会议。
五、申请方式
请拟参加小型动力分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附件1、附件2或附件3电子版(无需盖章)反馈至办事处邮箱(songjiaying@mail.ciceia.com)。待收到反馈结果后盖章并提交相关资料。
六、办事处联系方式
丁倩岚:13662161656 dingqianlan@cleanengines. com
宋佳萦:13102285887 songjiaying@mail. ciceia. com
附件2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分支机构负责人候选人审核表.docx
附件3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分支机构委员会委员登记申请表.xlsx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