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格监管汽油清净性 减少机动车排放
发布时间:2014-09-26 10:31|
栏目: 行业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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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北京环保部门加强汽油清净性监管,自本月起在全市开展汽油清净性抽查抽测,对加油站在车用汽油中清净剂的添加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法单位将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9月25日,记者随北京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朝阳区的中石化羊坊北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根据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初步判定该加油站车用汽油中清净剂的添加情况符合相关标准,最终检验结果需待专业检测部门认定后再向社会公布。
据执法人员介绍,北京对车用汽油中清净剂的添加能否达到标准主要采用两种监管方式。一是在日常由区县环保部门对各油库的清净剂添加台账和进货发票等进行检查,二是由市级环保部门开展汽油清净性抽查抽测工作。
从以往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北京全市油品质量及清净剂添加情况良好,但仍有少数加油站或储油库存在以次充好、以少代多等现象,达不到相应的环保标准要求,从源头上影响了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的效果。本次汽油清净性抽查抽测工作将在以往检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自本月起至11月份在北京全市范围内开展。
据环保专家介绍,随着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发动机的清洁要求也越来越高。即使是品质良好的汽油,燃烧后也会形成沉积物,从而影响发动机性能,增加发动机尾气排放。车用燃料中加入清净剂后,可清除发动机内积碳,使燃油充分燃烧,最重要的是可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浓度。
值得注意的是,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前体物,通过降低它们的排放浓度,能够有效减少空气中的PM2.5,从而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据了解,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油中均要求添加清净剂,这已是国际上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通用有效手段之一。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新增加了第七十九条及第一百二十条罚则,要求北京本市销售的车用燃料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并按照规定添加车用油品清净剂。否则,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北京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