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3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12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我协会组织编制了《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生产制造条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4年11月3日发布,同年12月2日CGT标识标志在北京举办的推动内燃机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上正式上线发布。
为充分做好尿素水溶液CGT标识标志申请和使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定于2015年1月27日(星期二)在北京召开“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水溶液生产制造条件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CGT标示标志申请使用工作会”。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解读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
现将参加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至17时,会期1天。中午安排工作午餐。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万寿宾馆B座1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酒店房间预订:联系人:梁宵,13366881250。
三、会议费
会议核收会议费、资料费400元/人,在会议当日上午注册时交纳。
联系人:闫晓娜
电话:13810115040
邮箱:13810115040@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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