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4 年12 月2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继续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再制造产业发展形势,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扎实做好第一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
二、继续深化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
三、进一步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
其中第二条“试点领域”中第4 点明确指出:“《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相关实施单位,按要求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实施方案并经其评审通过后,纳入本批试点管理”。
各实施单位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加强贯彻落实,积极与本地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并按照文件要求报送实施方案,争取纳入试点管理。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将按照工信部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自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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