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国家第Ⅰ、Ⅱ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型式核准申报指南》(试行)的规定,现将申请柴油机系族名称中企业代码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协会已在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开辟专栏,公示经核准申报的企业代码。用于制造、销售、维修、服务、使用等领域辨别,便于管理、监督、检验、认证部门核查。
二、凡自愿向我协会申请备案的企业,请以本单位正式公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申报,并对代码的含义加以说明注解。我们将在收到正式备案函后予以网上公告。如不同单位申报备案的代码相同,一律按备案的先后顺序(以备案申请函签发日为准)予以协商调整。
三、申请备案代码经核对后,我协会以正式公函形式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和申报单位。
四、本次组织申请备案和公示的企业代码,适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环保型式核准申报指南》之规定。企业代码用于其他领域由申请备案单位自行决定。
本办法从即日起生效。
联系人:闫晓娜 魏安力
电 话:010-6859657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邮编:10082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号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