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品范围:
1. 内燃机(也可安装在配套主机或机组上参展)
1.1工程机械用、轿车用、商用车用、客车用、摩托车用、农林业机械用、园林机械、建筑机械、内燃发电设备用、铁道机车用、船舶用、石油工业用和其他用途所用汽油机、柴油机;
1.2各种内燃机零部件、附件、仪器仪表等;
1.3 用于内燃机的新技术、新材料或科研成果、信息资料;
1.4内燃机研发、设计、试验、诊断所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系统(CAD/CAM/CAE/PLM及硬件);
1.5内燃机用燃油(含代用燃料)、润滑油、冷却液、清洗剂、添加剂等;
1.6工厂自动化系统;
1.7管理咨询与质量认证等各类技术产品和服务。
2. 替代燃料内燃机产品
2.1替代燃料发动机与现有发动机制造体系兼容;
2.2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内燃机、生物柴油内燃机;
2.3汽油/甲醇双燃料点燃式内燃机;
2.4柴油/甲醇双燃料压燃式内燃机;
2.5内燃机高效燃用替代燃料基础研究成果;
2.6有效控制非常规排放等基础研究成果;
2.7耐醇燃料供应系统;
2.8天然气供应系统;
2.9点火及其电控系统技术;
2.10内燃机应用替代燃料专用润滑油;
2.11内燃机应用替代燃料专用排气后处理技术。
3.内燃机及零部件再制造
3.1再制造技术;
3.2零件清洗技术;
3.3清洗设备;
3.4测试设备;
3.5用于再制造的新设备和零部件;
3.6再制造零件和部件;
3.7销售代理与再制造服务;
3.8回收。
4.动力及发电设备
4.1柴油发电机组、汽油发电机组、燃气发电机组、船用发电机组、风能发电机组、太阳能发电机组、燃油水泵等;
4.2电源车辆、其他备用电源等;
4.3发电机控制系统、仪器仪表、电机及相关零部件等。
5.专用制造装备
5.1各种内燃机制造工艺与专用装备、金属加工设备(如铸锻、金切机床及附件、刀具、检测、清洗等);
5.2检测试验设备、仪器等;
5.3装配及传输技术;
5.4工业机器人;
5.5机器视觉;
5.6定位系统;
5.7传动技术;
5.8传感技术;
5.9控制系统技术;
5.10安全技术;
5.11电源技术。
6.内燃机制造过程节能技术
6.1薄壁铸造;
6.2精密铸锻;
6.3热处理及表面加工等绿色制造工艺;
6.4内燃机生产过程节能节材。
6.5新产品开发和出厂试验环节使用具有高效能量回收功能的交流电力测功器,回收利用内燃机测试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和电能。
注:参展可以采用实物、模型、图片、幻灯、录像、研究报告等形式。
二、为参展单位提供的服务:
1、展馆总体布置由展会主办单位负责,展位内部布置由参展单位负责;
2、标准展位楣板上的参展单位中英文名称,由展览会主办单位按统一格式书写布置,由各参展单位提供准确的中英文名称(英文名称字母数不多于36个);
3、展览会负责提供清洁(展台内由参展商负责)、保安、消防等服务;
4、标准展台的搭建由主办单位委托展览主场搭建公司负责,光地展台由参展商自选承包商进行搭建(也可选择由主办单位指定的承包商);
5、参展运输由主办单位指定的承包商负责;
6、展览会负责提供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在京工作期间住宿方便的服务,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7、展览会为参展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专题讲座等提供服务;
8、展览会对社会公众开放,免费参观;
9、展览会主办单位负责组织行业内和相关行业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产品供销、采购人员以及用户赴展览会参观。
三、展会宣传:
此次展会将通过国际内燃机工业协会的9个成员单位,向全球内燃机工业同行、用户大力宣传推广;展会还将通过10家支持单位向全行业的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展会还将出版专刊、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发布筹展动态及展会消息,加大此次展览会的宣传力度,扩大展会在全球内燃机行业内的影响力。
四、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内燃机及零部件展览会报名及组织工作流程:
1、各参展单位接到文件,填写参展申请表(附件二),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承办单位报名参展;
2、展览会承办单位接到参展申请表,向报名参展单位发出参展协议书;
3、报名参展单位签署参展协议后返回给承办单位,同时提供参展单位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供编辑会刊用;
4、承办单位接到报名参展单位签署的参展协议后,向报名参展单位发送《参展商手册》;
5、展览会参展商、承办单位、各类服务商进场开展布展工作;
6、展览会开幕,展出开始;
7、展览会闭幕,撤展。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号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