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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发布公告 高铁沿线道路限高架货车通行须办理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0-10-09 16:05|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高铁沿线道路限高架禁止货车

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迎宾大道及高铁引线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高铁东站沿线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优化大气环境,现启用京港澳高速定州口东西两侧、高铁引线3处限高架,对车高超过2.8米蓝牌货车及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须办理通行证。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类型

黄牌货运汽车及载货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8米的蓝牌货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二、限高架位置

1.京港澳高速定州口东侧;

2. 京港澳高速定州口西侧;

3. 高铁引线定安路入口。

三、通行证办理

车高超过2.8米蓝牌货车及中重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办理通行证,须符合以下情况任意一项:

1. 车辆所属地在大渡河村、小渡河村、大涨村、高头村、东里元村、西里元村;

2. 企业注册地址在大渡河村、小渡河村、大涨村、高头村、东里元村、西里元村且为企业配送生产物资的车辆;

3. 为大渡河村、小渡河村、大涨村、高头村、东里元村、西里元村运输瓜果蔬菜、苗木花卉车辆。农贸市场、便民超市、邮政快递、应急救援等用于保障民生车辆;

4. G4京港澳高速救援、养护、清扫车辆;

5. 定州市环卫清扫及苗木花卉养护车辆。

请符合条件的车辆到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楼秩序科(兴定路6号)办理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违法处罚

对未办理通行证限制通行的车辆将进行电子抓拍,处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后开始实施。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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