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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江苏省颁布4大文件严管货运违法

发布时间:2020-09-25 16:17|栏目: 政策法规 |浏览次数:

重要消息!江苏交通运输行业建立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通过落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实施意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形成行业监管内闭环和信用联合惩戒外闭环相结合的“双闭环” 机制。



●  江苏交通运输行业建立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

9月22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发布会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政策研究室主任、厅新闻办主任周体光表示:目前,江苏交通建立健全了覆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船舶过闸、交通执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并在多个领域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  接连颁发3大文件严查货运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今年,江苏省还研究出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红黑名单”认定、发布以及信用修复等工作。



除此之外,江苏省还落实《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在超限超载治理中开展联合惩戒,运营车辆、驾驶人员从业资格、道路运输企业和重点营运车辆运行轨迹、违法行为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共享共用,加大落实“一超四罚”案件处理力度。

发布会上通报:今年以来,江苏省实施联合惩戒处罚1854件,责令停业整顿1676家,吊销证照36家企业。同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营运单位,联合开展打击“黑车”行动,累计查处363辆非法营运车辆列入“高速公路车辆禁行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看到,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修订发布了《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详情链接:江苏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

●  福建省已有超限者无法贷款

江苏交通运输行业建立信用管理联合惩戒机制,也意味着货运相关人员,包括散户、货运企业等,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将有可能面临信用公示、无法贷款、不能投标等联合惩戒。目前,行业已有先例。



此前,福建厦门一物流公司到银行办理申请贷款等业务时,被告知因有条违法超限运输记录在案,公司必须出示相关已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否则将无法继续进入贷款的下一步流程。(详情链接:货车超限纳入征信!已有超限者无法贷款

●  编后语

从江苏省接连颁发的这几个文件当中,我们都可以深切的感受到江苏省接下来对货运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除了贷款、投标,在信用中国公示以后,或许对子女的升学等都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还是希望所有货运相关从业者都能够谨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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