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从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据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于成河介绍,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共分集中排查、集中整改和集中验收三个阶段。
在集中排查阶段期间,山东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显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标志缺失(遮挡、污损等)、施工路段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不明显、设备设置不合理、导航软件播报信息不准确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排查。与外省相邻的地市,将沿辖区高速公路驶出省外不少于100公里,了解限速管理情况,做好与本地限速管理的衔接。
“在集中整改阶段,专家组抽调人员将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逐一对照标准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据于成河介绍,整改阶段将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对设计速度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组织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专家进行论证,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对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也相应组织开展道路安全评价,联合审查和评审,提出是否恢复设计速度意见,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对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相关提示、限速标志,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维修路段的限速标志、提示标志等设施。加快改扩建路段的施工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工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改扩建路段完成时间,设置通车倒计时提示。定期对施工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对拖延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根据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队辖区为单位设定区间测速路段,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四是与导航企业建立即时纠错机制,及时通报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关措施,清理错误导航播报信息。
在最后的集中验收阶段,山东省领导小组将牵头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巩固成效。
“整个排查整治行动将按照边整改边公开的要求,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记者采访等形式全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反馈相关情况。”于成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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