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东莞市政府正式发布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决定对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黑烟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限制国三柴油货车及黑烟车上路行驶。
具体措施如下:
1、实施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全天禁止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行范围如下:环城北路一G94珠三角环线高速一石大公路一连马路X983县道一厚大路一环湖路一湖景大道一G4京港澳高速一万道路一环城西路一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边界道路)。
2、东莞市实施黑烟车限制通行全天禁止黑烟车在东莞市内道路通行,高速公路除外。
● 编后语
《通告》政策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如有违反将被处罚,请各位卡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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