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改善空气质量,聊城市力争在10月底前淘汰12458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且符合条件的,将给予3200-16000元不等额度的补贴。
据了解,目前聊城市有国三营运柴油货车12458辆,其中,重型货车有12069辆、中型货车有389辆。为加快推进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聊城市出台了《聊城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聊城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办法》,按照相关政策,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报废且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日期为准)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初次登记年份分别给予3200-16000元不等的资金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一)自本方案印发实施后转移至聊城市的;
(二)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三)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四)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
(五)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六)车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七)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八)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今后,聊城市将把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信息录入集成指挥平台进行重点监管,依托交通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限行、禁行标志通行的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依法查处,督促其淘汰报废。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536号
电话:010-6853287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备案号:京ICP备13042625号-1